1.政策目的: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高能物理與科學計算技術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推動資訊安全管理系統,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資訊作業環境,確保資料、系統、設備及網路安全,特訂定「資訊安全政策」 (以下簡稱本政策),以確保資訊作業安全。

2.適用範圍: 所有本中心之同仁、合作夥伴、外部方(如行政機關、供應商等)等,皆有責任遵循本政策。

3.宣導標語: 「資通安全,人人有責」。

4.資安政策:

    4.1 本中心同仁均須簽署「中央研究院聘(僱)人員契約書」,外部 方參加本中心專案人員均須簽署「外部方切結書」,並遵守「國家機密保護法」、「營業秘密法」、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、「著作權法」、 「刑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」及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等國家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不得發生洩密或違法事件。

    4.2 委製、共同合作或專案資料之存取或異動,專案檔案均應設置存 取權限,敏感(機密)資訊傳輸前必須先行加密。